1、二氧化硫排放標準是80mg/立方米(日均)。
2、污染物排放標準是國傢對人為污染源排入環境的污染物的濃度或總量所作的限量規定。其目的是通過控制污染源排污量的途徑來實現環境質量標準或環境目標,污染物排放標準按污染物形態分為氣態、液態、固態以及物理性污染物(如噪聲)排放標準。它是實現環境質量標準的重要保證,也是控制污染源的重要手段。污染物排放標準包括國傢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
3、二氧化硫的污染來源包括含硫燃料(如煤和石油)的燃燒,含硫化氫油氣井作業中硫化氫的燃燒排放,含硫礦石(特別是含硫較多的有色金屬礦石)的冶煉,化工、煉油和硫酸廠等的生產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