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參加本市療保險累計繳費5年以上,或申請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認定辦法》經認定為人才且參加本市療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自有住房。
4、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5、申請人為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6、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曾經離婚的,離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離婚後歸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離婚時間距申請受理日不滿5年的,不得申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