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東全省一共有21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目前,廣東省內轄2個副省級城市(廣州、深圳),19個地級市,3個經濟特區(深圳、珠海、汕頭),數量排名全國第一,廣東還擁有一個有地級市管理權限的特別合作區--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分121個縣級行政區,包括64個市轄區、20個縣級市、34個縣、3個自治縣。
2、2個副省級城市分別為:廣州市、深圳市。
3、19個地級市分別為:珠海市、汕頭市、佛山市、韶關市、湛江市、肇慶市、江門市、茂名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陽江市、清遠市、東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陽市、雲浮市;
4、20個縣級市分別為:樂昌市、南雄市、廉江市、吳川市、雷州市、四會市、臺山市、鶴山市、開平市、恩平市、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興寧市、陸豐市、陽春市、英德市、連州市、普寧市、羅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