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書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從莫爾索的母親去世開始,到他在海灘上殺死阿拉伯人為止,是按時間順序敘述的故事。這種敘述毫無抒情的意味,而隻是莫爾索內心自發意識的流露,因而他敘述的接二連三的事件、對話、姿勢和感覺之間似乎沒有必然的聯系,給人以一種不連貫的荒謬之感,因為別人的姿勢和語言在他看來都是沒有意義的,是不可理解的。確實的存在便是大海、陽光,而大自然卻壓倒瞭他,使他莫名其妙地殺瞭人:“我隻覺得鐃鈸似的太陽扣在我的頭上……我感到天旋地轉。海上泛起一陣悶熱的狂風,我覺得天門洞開,向下傾瀉大火。我全身都繃緊瞭,手緊緊握住槍。槍機扳動瞭……”
2、在第二部分裡,牢房代替瞭大海,社會的意識代替瞭莫爾索自發的意識。司法機構以其固有的邏輯,利用被告過去偶然發生的一些事件把被告虛構成一種他自己都認不出來的形象:即把始終認為自己無罪、對一切都毫不在乎的莫爾索硬說成一個冷酷無情、蓄意殺人的魔鬼。因為審訊幾乎從不調查殺人案件,而是千方百計把殺人和他母親之死及他和瑪麗的關系聯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