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定電動車屬於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主要取決於驅動方式、最高時速以及車重。
2、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傢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所以判定電動車屬於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主要取決於驅動方式、最高時速以及車重。
3、結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以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對於電動自行車以及摩托車的規定,時速20km/h以下且車重不大於40kg的判定為非機動車,而最高設計時速在20-50km/h之間且車重大於40kg的判定為輕便摩托車,最高設計時速大於50km/h的統統判定為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