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荒地也就是農村通常所說的“四荒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這些未利用的土地,一般是交給個人使用,但個人不能擅自開荒,在沒有經過集體允許的情況下開荒是違規的。
2、如果你看好這片地並且保證一直是荒地,那麼你就可以去申請承包,通過合理的方法取得承包經營權。
3、原則上開荒地是集體所有,是因為很多年沒有什麼大的用途,一直撂荒著,為瞭合理的利用土地資源,村裡覺得誰有能力耕種就給誰種,總比荒著好,但是要想確權的話,是要經過村裡所有人的同意才可以的。
4、農村的開荒地是沒有補貼的,因為它是屬於村集體組織所有,不屬於個人,跟普通的土地性質是不一樣的,而且開荒地是不交農業稅的,但是,如果開荒地要是被征用,荒地上所投入的人力物力都應該得到相應的補償。具體補償多少,並沒有完全統一的標準,每個地方不一樣。
因此,個人開荒土地如何確權的問題並沒有什麼意義,因為開荒地確權的幾率不大,但是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你開墾的荒地你可以繼續耕種,被征用也是一樣會有相應的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