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頒發部門不同。衛生許可證由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生產許可證由報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
2、適用范圍不同。衛生許可證:根據2005年12月衛生部印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承擔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責任。”生產許可證:適用於企業發證、換證、遷址、增項等的生產許可證申請。集團公司與其所屬單位一起取證的,集團公司與所屬單位分別填寫《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3、從屬法律不同。《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國傢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生產許可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管理約束。
以上就是衛生許可證和生產許可證的區別,相信大傢通過閱讀完以上文章後對此有瞭一定的瞭解,希望能幫到大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