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的離職後公積金是不能取下的,隨後公積金帳戶臨時會被保存起來,可是帳戶裡的錢還是存有的。之後再次學生就業可以用原先的帳戶再次繳納的。假如一直沒有學生就業,公積金處在停繳情況,不能用於貸款。而且公積金不能本人繳納,務必有所在單位委托申請辦理。
2、若離職瞭要想提取公積金得話,務必考慮其標準。例如在購買、修建、拆建、維修具備使用權的自己住住房時;在退休、離休或抵達退休、法定退休年齡時;徹底缺失勞動者工作能力,而且與所屬單位停止勞務關系時;戶口遷移當地或是出國居住時;非本地戶口職工調職本地時;職工還款購房貸款等額本息貸款時,合乎以上標準的,才能夠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儲賬戶餘額抵沖。
3、若產生別的狀況,如職工身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者或受遺贈人能夠提取身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存儲賬戶餘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另外作註銷解決。或是已持續下崗2年以上,且傢中平均月收入小於當初發佈的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進而導致日常生活嚴重困難,能夠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以住房消費。
4、假如早已找到新工作中,就可以憑公積金銀行存折和自己的身份證件及其停止勞務關系的證實(正本)到公積金管理處申請辦理提取申請辦理辦理手續。假如公積金管理處不同意提取,便會轉至新企業,但是需出具新企業的證實,不一樣省區沒有關系,公積金管理處會承擔申請辦理的。
一般在提取公積金的情況下工作員會確定公積金帳戶是不是保存,假如保存,工作員會給你簽一份保證書,具體內容是2年內不因辭職為標準再度提取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