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我國的法律政策上來看,沒有產屋的權權證的那些房子不被允許來進行交易的。因為我們的國傢規定,房產的買賣是以辦理瞭房屋權屬的轉移登記(就是所謂的“過戶”)為標準,沒有房屋的產權證的房子是沒有辦法辦理過戶的,國傢就不會保護這些不能過戶的房屋的產權的交易。
2、建議大傢較好別買這種房子,因為如果沒有房屋的產權證的話那麼將不能夠進行貸款、不能夠進行過戶、也不能夠來辦理公證,雙方所簽定的購房協議也會是無效的。
3、沒有房屋的產權證並且不能夠來辦理過戶的話,那其中所隱藏的購房的風險將會很大,不進行房屋過戶的話那麼房屋的所有權應該還是原來業主的。例如,如果原房屋業主離異的話房產就會被分割,如果他有一些債務被起訴的話,那麼這套房產會被法院列入到可執行的財產。
4、對沒有產權的房子叫做合同方買賣,這種房子就是在產權證還沒有辦理下來的時候進行買賣就叫做合同房買賣,辦理這種買賣的常規流程就是簽訂買賣合同做好約定項,然後到公證處辦理一個合同公證,等產權證下來後在辦理過戶手續。
小編建議大傢在購買房屋的時候還是要盡量避免購買這樣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因為這類房子潛藏的危害很多,由於沒有房產證無法進行產權過戶,購房者的權利得不到保障,很有可能讓花的錢打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