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AY,英文單詞,名詞、形容詞,作名詞時意為“同性戀者;(美、英、菲)蓋伊(人名)”,作形容詞時意為“快樂的;放蕩的;艷麗的”。
2、Gay這個字擁有關於性方面的意義至少是從十九世紀開始(而且可能還要更早),在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女性與男性倡伎被稱呼為gay(因為他們穿著得很艷麗)。於是到最後,“gayboys”(男伎)就變成瞭所有男性同性戀的稱呼。在美國,這個名詞可能來自於遊民社群(hobocommunity):一個年輕遊民,或者稱作“gaycat”或“geycat”,常常要和另外一個比較年長有經驗的遊民交好,以獲得學習與生存的機會。這種關系有性的暗含成分在裡面,因此“gaycat”就變成“年輕同性戀者”的意思。在這些最早的“gay”中最有名的是湯瑪斯·柯林伍德(ThomasCollingwood),他是一個胖嘟嘟有著小天使般臉孔的音樂傢,在一段長期的失業下陷入生活困境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