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頂部安裝時,盡量不要吸頂安裝,燈具上邊與頂棚距離宜大於200毫米;吊裝時,應采用金屬吊桿或吊鏈,吊桿或吊鏈上端應固定在建築結構件上;
2、低位安裝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時,應安裝在距地面(樓面)1米以下的墻上,標志表面應與墻面平行,凸出墻面的部分不應有尖銳角及伸出的固定件;
3、安裝在地面上時,燈具的所有金屬構件應采用耐腐蝕構件或做防腐處理,電源連接和控制線連接應采用密封膠密封,標志燈具表面應與地面平行,與地面高度差不宜大於3毫米,與地面接觸邊緣不宜大於1毫米;
4、在人員密集的大型室內公共場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線路上設置的保持視覺連續的消防應急標志燈具在安裝時,箭頭指示方向或導向光流流動方向應與疏散方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