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個原因是,做空機制的有效建立和發揮作用,是以市場預期機制的形成和有效發揮作用為前提的。沒有一個合理和有效的預期機制,做空機制的建立就可能對市場的正常運行和有效運行起破壞作用或紊亂作用。而要形成有效的預期機制,需要現存的制度層面有一系列基本的保證條件,特別需要制度約束成為市場運行的常量而非變量,而不是更大的變量和頻繁的變量。而目前中國股市的制度層面恰恰是一個巨大的變量。這就給市場增加瞭巨大的不確定性。在制度的調整中,任何一個小的制度調整,都不能不影響到股價的走勢,建立做空機制是非常危險的,因為它將使投資者缺乏制度保護。保護投資者利益,目前的問題不在於建立做空機制,而應從整體上推進並盡快完成制度變革。否則以保護投資者利益為名,匆忙推出做空機制,隻能使投資者利益受到巨大傷害。
2、第二個原因是,建立做空機制必須以市場的透明化為前提。目前中國股市的信息披露恰恰是“灰色”的,大量的內幕交易和關聯交易存在,涉及到投資者切身利益的許多事情,都不是投資者所能參與和決定的。流通股東沒有用手投票的機制,上市公司利潤操縱,資產重組幾乎與流通股東都沒有關系。這些都是對股價走勢構成巨大影響的因素。在這樣的情況下,建立做空機制將使流通股東無所適從。信息披露不透明的情況下,做空機制肯定不能保護投資者利益。(shenmishi.cn收集)
3、第三個原因是,做空機制如成為正常和穩定的交易制度,必須能夠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防止市場操縱或股價操縱。而中國股市對這種市場操縱的制度制約很不健全。制約的方面、層次和力度都還很不到位。這就給市場的參與者,特別是機構投資者提供瞭聯手或單獨操縱市場或操縱股價的制度縫隙和制度空間,從而使市場走勢和股價走勢與其內在價值發生背離甚至是嚴重背離。這一問題不解決,做空機制的建立就會在市場上形成巨大的負面影響,其結果不僅不利於保護流通股東,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反而會對他們造成巨大的制度傷害和利益傷害。
以上就是關於中國股票沒有做空機制原因,相信大傢通過閱讀完以上文章後對此有瞭一定的瞭解,希望能幫到大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