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精神活性物質(NPS)是指沒有被《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和《1971年精神藥品公約》列管,但具有濫用潛力,可以引起公共健康風險的精神活性物質。基於其化學結構可以人為設計與合成,故又稱為“策劃藥”;基於絕大部分新精神活性物質都是在實驗室研究與合成得到的,故又稱為“實驗室化合物”。
2、根據化學結構,新精神活性物質分為九大類,具體為:合成大麻素類;合成卡西酮類;苯乙胺類;色胺類;氨基茚滿類;哌嗪類;氯胺酮及苯環利啶類;植物類;其他類。
1、新精神活性物質(NPS)是指沒有被《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和《1971年精神藥品公約》列管,但具有濫用潛力,可以引起公共健康風險的精神活性物質。基於其化學結構可以人為設計與合成,故又稱為“策劃藥”;基於絕大部分新精神活性物質都是在實驗室研究與合成得到的,故又稱為“實驗室化合物”。
2、根據化學結構,新精神活性物質分為九大類,具體為:合成大麻素類;合成卡西酮類;苯乙胺類;色胺類;氨基茚滿類;哌嗪類;氯胺酮及苯環利啶類;植物類;其他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