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換”是指將房貸利率的定價基準由原來的央行基準貸款利率轉換為LPR。LPR由18傢具有代表性的銀行報價並計算得出,而不由央行直接給出,因此使用LPR替代央行貸款基準利率作為定價基準,使得貸款利率更為市場化,有利於提高市場利率向信貸利率的傳導效率。
2、根據央行2019年發佈的第30號公告,借款人辦理定價基準轉換,除瞭可以將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也可以選擇轉為固定利率。具體轉為哪種利率類型,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3、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但有部分借款人並未及時確認是否轉換,因此有些銀行於2020年8月31日前,將符合轉換條件但尚未辦理轉換的存量個人住房貸款的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瞭LPR,並向相關借款人發送瞭批量轉換通知。
如後續若借款人不想進行批量轉換,可以與貸款行聯系選擇不轉,或者在轉換之後再轉回,具體如何操作,請以貸款行實際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