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法沒有規定入職體檢。對於一般的員工,勞動法沒有規定必須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2、勞動法中有關於員工體檢的規定,如《勞動法》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傢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第六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目前職業病監管形式是: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正常的有每二年一次體檢;現場檢測超標的每年體檢一次。
在工作中我們到新的公司去入職,人事經理一般會讓我們提供身份證、離職單、勞動合同解除證明和體檢單,但是體檢單並不是每個公司都需要的,一般的工作沒有傷害性,是不需要體檢的,但是對於傷害性的工作,還是需要進行體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