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大陸地區共有4個直轄市,分別是北京、上海、天津和重慶,其市領導屬於正省級,即正部級幹部。
2、北京(京)北京有據可查的第一個名稱為“薊”,是春秋戰國時燕國的都城。遼金是將北京作為陪都,稱為燕京。金滅遼後,遷都於此,稱中都。元代改稱大都。明成祖朱棣從南京遷都於此,改稱“北京”。名稱一直沿用至今。1949年設為直轄市。取全稱中的“京”字作為簡稱。
3、天津(津)唐宋以前,天津稱為直沽。金代形成集市稱“直沽寨”。元代設津海鎮,這是天津建城的開始。明永樂2年(1404年)築城設衛,始稱天津衛,取“天子經過的渡口”之意。1949年設為直轄市。取全稱中的“津”字作為簡稱。
4、上海(滬)上海之稱始於宋代,當時上海已成為我國的一個新興貿易港口,那時的上海地區有十八大浦,其中一條叫上海浦,它的西岸設有上海鎮。1292年,上海改鎮為縣。這是上海這一名稱的由來。1949年,上海設為直轄市。古時,上海地區的漁民發明瞭一種竹編的捕魚工具“扈”,當時還沒有上海這一地名,因此,這一帶被稱為“滬瀆”,故上海簡稱“滬”。春秋戰國時上海是楚春申君黃歇封邑的一部分,故上海別“申”。
5、上海(滬)上海之稱始於宋代,當時上海已成為我國的一個新興貿易港口,那時的上海地區有十八大浦,其中一條叫上海浦,它的西岸設有上海鎮。1292年,上海改鎮為縣。這是上海這一名稱的由來。1949年,上海設為直轄市。古時,上海地區的漁民發明瞭一種竹編的捕魚工具“扈”,當時還沒有上海這一地名,因此,這一帶被稱為“滬瀆”,故上海簡稱“滬”。春秋戰國時上海是楚春申君黃歇封邑的一部分,故上海別“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