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象形:是一種用線條描畫出事物形狀的造字方法,凡是表示實物的,有形可畫的,都用這種方法來造字。如日、月、山、雲、人、手、牛、爪、衣、卉、行、泉等。但是世界上的許多事物和現象是畫不出來的,因此用象形的方法造出的字並不多。
2、指事:在象形的基礎上加上指事符號,或完全用符號組成字的造字方法,用這種方法造出的字叫指事字。如:上、下、寸、刃、本、未、甘、亦等。
3、會意:把和字義有關的幾個字或幾種象形符號組合起來,可以表示一個新的意義,這樣造出的字叫會意字。如:兵、北、從、步、采、牧、莫、暮、休、苗、開、伐、明、林、炎、磊等。
4、形聲:是形符和聲符並用的造漢字的方法。形聲字一般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表示這個字的意義或屬性,叫形符;一部分表示這個字的讀音叫聲符。如:想、楓、湖等。形聲法的造字能力特別強,估計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漢字都是用這種方法造出來的。如:恭、慕、灸、忽、超、鋼、霧、梨、湖、忠、泳、鵝、珠、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