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1年,擁有合法住宅用途房產(含居住性公寓)並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人員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區域落戶。
2、每套住宅用途房產(含居住性質公寓),自落戶之日起兩年內隻能享受一次居住就業落戶政策。
3、夫妻一方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另一方擁有房產,申請遷入本區域,應當辦理整戶遷移。
4、房屋產權屬共同所有,所有人均系外地常住戶口居民的,允許其中1人按相關居住就業落戶條件辦理在濟落戶,其他共有人需出具同意其落戶證明;所有人中有濟南市區常住戶口居民的,其他所有人不得通過本套房屋辦理居住就業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