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在道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2、乘車須知
(1)不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車時,不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的車輛。
3、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4、交通安全常識
(1)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常識,自覺遵守交通秩序;
(2)靠路邊行走,橫過道路走證馬線.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3)不闖紅燈、不亂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鬧玩耍,不越護欄;
(4)排隊乘車、不向窗外亂扔東西,從右側下車,不乘坐帶病車、超載車和農用車;
(5)遇交通違法行為及時糾正,遇交通事故主動報警;
(6)主動宣傳交通安全法規,積極參加交通安全社會公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