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動車駕駛人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和增加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
2、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志。
3、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這點請註意瞭:A2實習期隻能駕駛半掛車不能駕駛全掛車)。
4、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駕駛原準駕車型的機動車時不受上述限制。
5、A、B類駕駛證實習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應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考試,並接受不少於半小時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或累加(包括其他準駕車型)記滿12分記錄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註銷的不是最高準駕車型記錄的,按規定同時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並限駕駛人在記分周期結束後30日內到車管所辦理降級業務。
以上就是關於實習期駕駛員有哪些上路規定的相關內容介紹瞭,對於新手學員來說是十分重要的,畢竟千辛萬苦拿到的駕照,你也不想一下子就沒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