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就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建立的長期契約關系。婚姻泛指適齡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自願結合,並取得法律、倫理、醫學、政治等層面的認可,雙方共同生產生活並組成傢庭的一種社會現象。
2、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以婚禮的方式來宣告成立。結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情感、經濟、精神信仰、社會、個人生活、生理心理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組成傢庭的基礎和根據。雙方傢長稱“親傢”或“姻親”。
3、普遍認同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形式,也有地區認同同性婚姻。在部分地區過去的文化歷史及許多古老部落中亦存在其他的婚姻形式,現今某些地區或宗教的法律亦承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世界上多數國傢與地區采用婚姻登記制,在滿足其條件下不限制結婚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