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產權房通常是指在中國農村和城市郊區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用於銷售的住房。
2、由於集體土地在使用權轉讓時並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因此這類住房無法得到由國傢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所以也稱鄉產權房。
3、小產權房是不受到法律的認可的,由於現階段國傢還沒有對小產權房做出明確的規定,因此具有無法預知的風險。
雖說“法不責眾”,但是購買小產權住房的人群相對於購買合法房產的人群來講隻能算是“小眾”,不可能得到法律庇護,購房者也就不要抱有僥幸心理。
1、小產權房通常是指在中國農村和城市郊區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用於銷售的住房。
2、由於集體土地在使用權轉讓時並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因此這類住房無法得到由國傢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所以也稱鄉產權房。
3、小產權房是不受到法律的認可的,由於現階段國傢還沒有對小產權房做出明確的規定,因此具有無法預知的風險。
雖說“法不責眾”,但是購買小產權住房的人群相對於購買合法房產的人群來講隻能算是“小眾”,不可能得到法律庇護,購房者也就不要抱有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