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上提交。事業單位每年於3月31日前在網上提交《事業單位年度報告書》及相關材料,如由於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申請年檢,應於3月31日前向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申請延期年檢,延期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個月。
2、受理、審核。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並網上回復審理意見。
3、報送書面材料。申請單位需及時在網上查詢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回復意見,如審核通過,需在10個工作日內,從網上下載經審核的表格,按要求蓋章後,連同相關文件材料,到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進行復核。
4、復核。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對填報規范、材料齊全的事業單位予以受理,進行復核,並做出“年檢合格、年檢不合格”的結論。
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在審查期間,根據情況可以要求事業單位提交有關材料和有關文件,也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和有關人員說明情況,對年檢合格的事業單位,在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副本上加蓋年檢標記;年檢不合格的,視情節輕重,限期糾正或按《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