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事一:標點的稿費
大傢知道:標點符號雖然其貌不揚,但在文章中卻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呢。可當年的出版界對標點符號不重視,在支付稿費時,往往把它從字數中扣除,不給稿費。一次,魯迅應約為某出版社撰寫書稿,由於事先探知該出版社不支付標點符號的稿費,因此他的書稿通篇沒有一個標點符號。編輯看瞭書稿後,以“難以斷句”為由,回信要求魯迅加上標點符號。魯迅回復:“既要作者加標點符號分出段落、章節,可見標點還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標點也得算字數。”那傢出版社沒辦法,隻好采納魯迅的意見,標點符號也折算字數支付稿費瞭。呵呵!
2、故事二:煙罐驅貓
魯迅晚年來到上海專事寫作,50多歲仍然童心未泯。一次,夜靜更深魯迅在寫作,外面的貓不停地叫,屢屢打斷他寫作的思路,魯迅隨即拿起手邊的五十支裝鐵皮的香煙罐,對著可惡的貓一一發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