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禮儀培訓師報考條件:
(1)高級禮儀培訓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取得本職業禮儀培訓師從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三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禮儀培訓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成績合格。
相關專業本科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五年以上。
相關專業大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八年以上。
相關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兩年以上。
(2)禮儀培訓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取得本職業助理禮儀培訓師從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兩年以上,經本職業禮儀培訓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成績合格。
相關專業大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三年以上。
相關專業中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五年以上。
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兩年以上。
(3)助理禮儀培訓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禮儀培訓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成績合格。
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試用期滿。
相關專業中專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三年以上。
2、禮儀師、禮儀培訓師、司儀考試采取“培訓+考試+論文評審(案例分析、方案設計均可)”的模式。凡符合申報條件的報考人員可以在當地培訓中心報名考試。
3、全國認證辦為該項目考試認證制定瞭嚴格的《禮儀師、司儀職業資格考試規則》和《禮儀師、司儀職業資格統考考場情況記錄表》等規章制度,而且監考實行現場監督和遠程監控結合的方式。禮儀系列資格認證考試分為禮儀師、禮儀培訓師、司儀考試以及高級禮儀師及大司儀論文評審,體現出瞭國傢級考試認證的公正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4、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認證辦公室在全國設立多傢特許機構,逐步形成廣泛的禮儀系列資格認證培訓和考試網點,各地培訓中心的建立必須由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認證辦公室統一審核和授權。所有經過授權的培訓中心必須按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認證辦公室的統一標準和要求進行培訓輔導。
5、考試地點由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認證辦公室根據考生分佈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