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間借貸可以是有償也可以是無償的,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年息36%內受國傢法律保護,超過36%無效。
2、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的決定》表明,自2020年8月20日起以每月20日發佈的一年期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瞭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3、但是需要註意的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此外,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傢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總的來說,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