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體捐獻要遵循無償、自願原則,需要捐獻者直系親屬簽字同意。
2、捐獻者需要一個委托執行人,在捐獻者死亡後,由委托執行人及時通知當地紅十字會。
3、凡在本省居住、無償的志願捐獻遺體者,可直接到登記接受站登記手續,也可與省紅十字會聯系,由省紅十字會介紹到就近的登記接受站辦理登記手續。
4、志願無償捐獻遺體者需填寫申請,後到附近公證處辦理公證,登記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記者頒發由省紅十字會統一印制的“志願捐獻遺體紀念證”。
1、遺體捐獻要遵循無償、自願原則,需要捐獻者直系親屬簽字同意。
2、捐獻者需要一個委托執行人,在捐獻者死亡後,由委托執行人及時通知當地紅十字會。
3、凡在本省居住、無償的志願捐獻遺體者,可直接到登記接受站登記手續,也可與省紅十字會聯系,由省紅十字會介紹到就近的登記接受站辦理登記手續。
4、志願無償捐獻遺體者需填寫申請,後到附近公證處辦理公證,登記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記者頒發由省紅十字會統一印制的“志願捐獻遺體紀念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