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即1936年柏林奧運會。1934年,在國際奧委會雅典會議上決定,恢復部分古代奧運會舊制。規定運動會期間,從開幕日期至閉幕式止,在主體場燃燒奧林匹克聖火。火種必須來自奧林匹亞,采取火炬接力方式從奧林匹亞傳到主辦國。從本屆奧運會起,點燃奧林匹克火焰是每屆奧運會開幕式不可缺少的儀式之一。
2、有趣的是這次奧運會在納粹德國進行,德國金牌榜上升到第一位,而這屆奧運會也成為瞭希特勒宣傳納粹德國強大實力的一屆。
3、總之,這屆奧運會雖然組織得比較成功,但它由始至終受納粹的控制,為德國法西斯施放和平煙幕起瞭推波助瀾的作用,客觀上替希特勒作瞭粉飾和宣傳,在政治上起瞭極壞的作用。大會過去三年多,1939年9月,德國法西斯發動侵略戰爭,給包括德國人在內的全世界人民帶來災難。國際奧委會在事隔18年之後,在紀念奧林匹克運動60周年發表的44號公報中,承認當時在納粹主義十分囂張的德國舉辦奧運會是不適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