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識產權是指人類智力勞動產生的智力勞動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一般認為它包括版權(著作權)和工業產權。版權(著作權)是指創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對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總稱;工業產權則是指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名稱或原產地名稱等在內的權利人享有的獨占性權利。
2、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知識產權自身涉及專利、商標、版權、植物新品種、商業秘密等領域,其保護的權利內容、權利邊界等有各自的特點;保護手段涉及註冊登記、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裁判、仲裁調解等多個方面,客觀上需要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