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玩火,不可以隨身攜帶火種。
2、不能帶火柴或打火機等火種。
3、不得隨意點火,禁止在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處用火。
4、不得在公共場所燃放鞭炮、煙花等危險物品,更不允許將點燃的鞭炮亂扔。在火災現場,小學生等未成年人要有秩序地逃離。
5、如果有避難層或疏散樓梯,可先進入避難層或由疏散樓梯撤到安全地點。
6、如果樓層已經著火燃燒,但樓梯尚未燒斷,火勢並不十分猛烈時,可披上用水浸濕的衣被,從樓上快速沖下。
7、多層建築火災,如樓梯已經燒斷,或者火勢已相當猛烈時,可利用房屋的陽臺、落水管或竹竿等逃生。
8、如各種逃生的路線被切斷,應退居室內,關閉門窗。有條件時可向門窗上澆水,以延緩火勢蔓延過程。同時,可向室外扔出小東西,在夜晚則可向外打手電,發出求救信號。
9、如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又無其它自救辦法時,可用繩子或床單撕成條狀連接起來,一端緊拴在牢固的門窗格或其它重物上,再順著繩子或佈條滑下。
10、如無條件采取上述自救辦法,而時間又十分緊迫,煙火威脅嚴重,被迫跳樓時,可先向地面拋下一些棉被等物,以增加緩沖,然後手扶窗臺往下滑,以縮小跳樓高度,並保證雙腳首先落地。
11、要發揚互助精神,幫助老人、小孩、病人優先疏散。對行動不便者可用被子、毛毯等包紮好,用繩子佈條等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