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2、物權法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物業,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它管理者進行管理。
3、物業管理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委托合同進行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衛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活動;廣義的物業管理應當包括業主共同管理的過程,和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進行的管理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