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報考學歷:國傢公務員考試公告對此要求明確: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含大專)。但是除此之外,一些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海外留學人員、定向生、委培生、部隊轉業者報考說明:
(1)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2)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並交招錄機關審核。
(3)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並經所在院校同意後方可報考。
註:如職位要求僅限本科,也就是說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是不能報考的。同理,僅限大專的職位,本科及以上學歷也不可以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