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七個月可以打掉孩子嗎
懷孕7個月,如果沒有明確的理由,不能夠打掉孩子。因為懷孕7個月,按照孕周來算就是孕28周,孕28周按照中國的圍產期定義,已經進入圍產期。中國的圍產期是定義在孕28周到產後一周之內,可以理解為懷孕28周以後胎兒具有人權,他就有生存的權利,就不能輕易放棄。所以到瞭28周之後,除非經過產前檢查和產前診斷,發現胎兒有明確的畸形,而畸形能夠嚴重降低胎兒生下來之後的生活質量,如沒有生活自理能力或者生存不下來,或者是有一些智力低下等相關的問題,這種可以選擇放棄,可以做引產,也就是把孩子打掉。如果沒有胎兒的問題,隻是因為夫妻雙方有個人的原因或者一些相關的社會因素,想放棄孩子,法律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