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密切接觸者的標準是什麼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密切接觸者的判定標準是,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輕癥病例發病後,無癥狀感染者檢測陽性後,有如下接觸情形之一且未采取有效防護者:1、共同居住、學習、工作或其它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如近距離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2、診療、護理、探視病例的醫護人員、傢屬,或其它有類似近距離接觸的人員,如到密閉環境中探視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它患者及其陪護人員。3、乘坐同一交通工具並有近距離接觸得人員,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得護理人員、同行人員、傢人、同事、朋友,或經調查、評估後發現有可能近距離接觸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感染者、輕癥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的其它乘客和乘務人員。4、現場人員調查後,經評估為符合其它與密切接觸者接觸的人員。以上就是判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密切接觸者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