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功能減退癥的患者,懷孕以後一般需要2-3周復查一次甲狀腺激素水平。甲減時一般要求給予優甲樂替代治療,促甲狀腺激素的水平要求在2.5μIU/L以內,如果超過2.5μIU/L,就需要用左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替代治療的劑量,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加量,2-3周到醫院復查一次,直到促甲狀腺激素水平降至2.5μIU/L升。因為促甲狀腺激素水平升高,容易導致產婦出現甲減,對胎兒也十分不利容易造成智力損傷,尤其是在懷孕的頭三個月。胎兒所需的甲狀腺激素主要通過胎盤由母體提供,這時胎兒的甲狀腺沒有形成,不能自主的分泌甲狀腺激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