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是人體非常重要的器官,心臟的跳動必須依賴於一定的頻率和一定的節律。心臟跳動的頻率指是每分鐘心跳的次數,按照正常定義,應當在60-100次/分之間。如果心臟跳動,超過100次/分,可以診斷為心動過速。如果心跳達到107次/分,符合心動過速的定義,針對這個情況,還需要通過項心電圖的檢查,明確是否在跳動的節律方面有異常。如果是由於一種心律失常,比如房顫、室上性心動過速導致的,要針對這類的心律失常進行幹預和治療。如果是竇性的心動過速,此時有可能是一過性,也可能在運動後情緒的變化,或者由於內分泌,還有貧血等因素導致的。在心率107次/分的時候,不能單純的說有沒有危險,需要通過臨床上的輔助檢查,進行綜合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