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早搏是在原有相對引起的心跳節律上,出現的提早異位搏動,這種異位的波動可以根據來源的部位分為房性早搏、室性早搏,以及交界區早搏。早搏的危害主要取決於是否在原有心臟病的基礎上發生,如果是在原有心臟病基礎上發生的,是心臟病的表現,治療主要是針對原有心臟病治療,在藥物的選擇上根據心功能是否受損去選擇抗心律失常藥物。沒有原因的特發性的早搏,在藥物上相對選擇的面比較寬,通常可以選擇普羅帕酮、莫雷西嗪、美西律等藥物,還可以選擇β受體阻滯劑或者洋地黃類的藥物,這些藥物要根據患者的早搏類型去進行取舍和選擇。在治療中遵從醫生的處方,首先評價原有的心臟結構和功能,其次在正確判斷的基礎上去選擇藥物才能夠相對合理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