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血超過1000mL的獻血者,終身無限量免費用血,其他規定還包括,獻血者至獻血之日起10年內免費使用獻血量5倍的血液,10年後免費使用獻血量2倍的血液;而獻血者捐獻機采血小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享受用血優惠時,獻血量按照一個機采單位折合全血400mL計算。獻血者的配偶、直系親屬,指獻血者的父母、子女,自獻血者獻血之日起10年內,可免費使用獻血量等量的血液;另外,在報銷用血費用時,總金額不得超過醫療機構結算發票中輸血費用的總金額;無償獻血者及其配偶、直系親屬,自臨床用血之日起1年內都可以報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