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 huǎn xíng
詞語解釋:
對犯人所判處的刑罰在一定條件下延期執行或不執行。緩刑期間,如不再犯新罪,就不再執行原判刑罰,否則,就把前後所判處的刑罰合並執行。
分詞解釋:
再犯:
再次犯罪﹑也指再次犯罪的人。
一定:
1.一經制定;一經確定。
2.固定不變;註定。
3.規定的,確定的。
4.必然;確實無疑。
5.表示堅決。多用於第一人稱。
6.某種程度的;適當的。
7.特定。
8.猶統一。
合並:
①結合到一起:合並機構丨這三個提議合並討論。
②指正在患某種病的同時又發生(另一種疾病):麻疹合並肺炎。
判處:
謂法庭依照法律對觸犯刑律者的審理和裁決。
否則:
連詞,是‘如果不這樣’的意思:首先必須把場地清理好,否則無法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