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推理 yǎn yì tuī lǐ
詞語意思:
亦稱“演繹法”。簡稱“演繹”。“歸納推理”的對稱。從包含一般性知識的前提推出包含特殊性知識的結論的推理。這裡所說的一般和特殊都是相對而言的。演繹推理全都是必然性推理。主要的形式是三段論。
分詞解釋:
所說:
1.說的話,言論。
2.說,陳說。
特殊:
不同一般的;不平常的:特殊性|情況特殊|特殊待遇。
結論:
①從前提推論出來的判斷。也叫斷案。
②對人或事物所下的最後的論斷。
演繹:
①鋪陳,推斷,闡發:漢儒解經,依經演繹。
②“演繹推理”的簡稱。
對稱:
指圖形或物體對某個點、直線或平面而言,在大小、形狀和排列上具有一一對應關系。如人體、船、飛機的左右兩邊,在外觀上都是對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