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3、國傢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4、如果土地征用者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沒有及時提出續期,國傢可以直接收回再規劃,後期會通過對業主進行經濟賠償和分配安置房、回遷房來解決住房問題。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3、國傢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4、如果土地征用者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沒有及時提出續期,國傢可以直接收回再規劃,後期會通過對業主進行經濟賠償和分配安置房、回遷房來解決住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