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裡美 méi lǐ měi
詞語解釋:
(prospermérìmée,1803-1870)法國作傢。曾在大學學法律。1844年當選為法蘭西文學院院士。著有中篇小說《嘉爾曼》(一譯《卡門》)、《塔曼果》,歷史劇《雅克團》以及《克拉拉.加索爾戲劇集》等。
分詞解釋:
院士:
科學院內部分高級研究人員的稱號。
歷史劇:
指以歷史故事為題材的戲劇。
以及:
1.連詞。表示在時間﹑范圍上的延伸。猶言以至,以至於。
2.連詞。連接並列的詞﹑詞組或短句。
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傢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
作傢:
1.治傢,理傢。
2.節儉。猶言做人傢。
3.從事文學創作有成就的人。
4.佛教禪宗對善用機鋒者之稱。
5.行傢;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