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部 quán bù
詞語解釋:
主管選拔官吏的部門。唐代文官由吏部銓選﹐武職由兵部銓選。宋初吏部銓選官員﹐僅限州縣官及幕。文官少卿﹑監以上中書主之﹐京朝官由審官院主之﹔武官刺史﹑副率以上內職由樞密院主之。至明代﹐文歸吏部﹐武歸兵部。歷代吏部職掌甚重﹐故常以“銓部”指吏部。
分詞解釋: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於外交場合)。
部門:
組成某一整體的部分或單位。
以上:
1.表示品第﹑數量﹑級別﹑位置等在某一點之上。
2.表示時代在前的,猶言以前。
3.指前面的話或文字。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主管:
1.主持管理。
2.掌管某種專門事務的職官。
3.管傢。
4.指店鋪掌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