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三板上市股東最少要2個人。新三板上市標準要滿足下列條件:
2、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新三板的推出,不僅僅是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的政策落實,或者是三板市場的另一次擴容試驗,其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它為建立全國統一監管下的場外交易市場實現瞭積極的探索,並已經取得瞭一定的經驗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