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農轉非需要的證明材料: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高、中級職稱證書。崗位受聘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任職證明(任命書或任職材料)。獲得獎勵或榮譽證書的材料。
2、公務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傢屬農轉非證明材料:需要上述證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以外,還應補充下述材料。結婚證書及隨轉人員的農業戶口卡;隨轉在校子女的學校證明;隨轉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有病子女需有縣、市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1975年1月1日出生後的第三胎、198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第二胎子女需要有準生證或計劃生育部門的證明。
3、本人是獨生子女,需有當地公安機關和所在區、縣、局、總公司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辦理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隨轉子女,需有前妻(夫)離婚判決書或死亡證明材料。
以上證明材料,應報原件,同時報送復印件,材料要求清楚整潔,規格整齊一致。以上就是關於辦理農轉非戶口需要什麼證明材料的介紹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