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上查詢可登陸當地的交警信息網,如果已經註冊過瞭,可以直接輸入用戶名、密碼、驗證碼後登陸。
2、車管所查詢攜帶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和本人的駕駛證,到當地的車管所查詢駕駛證積分即可。
3、短信查詢如果當地的交警部門和移動、聯通等公司開通瞭短信服務,可以通過開通短信服務信息查詢。
4、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5、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6、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7、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8、《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