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4年。
2、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含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學科門類上述學歷或者學位的,其從事招標采購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