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權續期:2007年的《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自動續期。也很有可能不需要補交費用。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2、國傢收回享政策性補償:根據《物權法》中解釋: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根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
3、繳納稅費:業內人士預計:70年後或者未來十幾年,國傢會有法律出臺來明確房子產權,大概率情況是房子還是你的,不過估計要繳稅瞭,具體繳稅金額根據房屋面積的大小來定。
關於房屋產權就介紹到這裡瞭,買房子還是要看清楚產權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