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
3、屬報單列計劃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退役士兵提供入伍和退役相關證明材料。
4、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外,還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