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綱,是一種概括地敘述綱目、要點的公文。它不把全文的所有內容寫出來,隻把那些主要內容,提綱挈領式地寫出來。提綱使用於匯報工作、傳達會議精神和講話發言。因為有些情況、材料很繁雜,又很具體,而且本人對它也特別熟悉,這些具體材料都裝在腦海裡,用不著一一寫出來,隻需把綱目列出,就可把有關材料串聯起來。
2、提綱的主要特點,綱要性。所謂綱要性,即把匯報、傳達和發言的綱目、要點,提綱挈領地寫出來,不把全文一字不漏地寫到材料中去,因此,在寫作中應突出“綱目”和“要點”這四個字,條理性。所謂條理性,是說這種文字材料應該條理特別清楚,共有幾個大問題,每個問題之下分幾小點,一目瞭然,眉目清楚,否則,就失去瞭寫提綱的作用。